遗嘱继承权公证是指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继承人具有继承被继承人合法财产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必备材料
⒈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⒊居委会(或被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情况证明(含姓名、生存情况、共几个子女等内容);
⒋经过公证证明的遗嘱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经人民法院认定的有效的遗嘱书原件及复印件
⒌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等财产权利证书;
⒍根据已有的证件材料进行审查后,公证员认为应当另行提交的证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