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徐姓兄妹三人来苏城公证处申办继承父亲遗留的房产公证,公证员经审查,符合申办继承公证的条件,遂按公证程序受理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但在缴纳公证费用时,当事人徐先生试探性询问:听说苏州市对劳模申办公证有减免公证费的政策,我们能否享受?经公证员进一步了解,该公证中的遗产实际继承人徐先生是于2005年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并提供了劳模荣誉证书。
苏州市公证协会和苏州市劳动模范协会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广大职工诚实劳动、爱岗敬业、奋发进取、勇于奉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江苏省公证条例》、《苏州市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并于今年五月一日颁布施行了《苏州市劳动模范办理公证优待办法》,该办法中“第四条:公证事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的:全国劳动模范申请办理,免除全部公证费用”,因徐先生申办的是房地产继承,根据评估的房价和收费标准,应收公证费人民币5400元,因其是全国劳模,按规定对其申办公证的上述费用予以全免。
同时,公证处根据该办法“第三条:劳动模范申请办理公证事项,公证机构应当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办结。”,及时受理了当事人公证申请、并进行了审查、核实,在三个工作日内为当事人办结了该公证。
这是苏州市公证行业首例全方位关爱劳模的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