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区自2016年1月5日起,全面实行不动产权登记制度,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合二为一”,统一登记为“不动产权证书”。
以往苏城公证处每年因办理委托买卖、借款抵押等涉及房产的公证,被公证员当场识破的虚假房产证有十几起,但自苏州市区今年开始实行不动产登记以来,公证处近期只收到过一本虚假的不动产权证书,这一可喜的变化除了依靠公证员多年练就的“火眼金睛”,同时也有赖于这轮不动产权登记制度的“神助攻”。
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扉页新增了防伪二维码,公证员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即可快速查询不动产的产权登记信息;证书内页新增不动产单元号与镭射防伪标识,具有唯一性,公证员通过查询该不动产单元号就可以锁定证书的真伪性,改进了以往公证员靠多年“摸索”经验来鉴别真伪的传统方式,更加快速准确判定证书的真伪,使得公证活动在与造假制假的对抗中步步为营。
在此公证处郑重地提醒广大市民,诚信是立根之本,坚守诚信的底线,不参与制假造假,不以恶小而为之,如办理公证过程中被发现提供假人假证,公证处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