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某与周某是从的好朋友,两事业发展都不错。艾某在本地某商品房建筑工程地承包了一个项目,由于先期垫付了工程款150万,采购大型设备又花去30万,资金一下周转不不过来,工人的工资已经拖了三个月未支付。眼看就到年关,如若不把的资金问题处理好,工人再闹事上访,那就不可收场了。为此,艾某没少想办法找金融机构融资,但是因为自己的房产、车辆已经处于抵押状态,银行方面对于放款比较谨慎,一时半会根本融不来资金。正在艾某焦灼之际,突然想到了好友周某在上海经营一家物流公司,何不向周某先借款30万周转下资金。这么决定后,艾某立刻联系上周某,让对方必须筹措30万给自己应急,实在不行20万也行。周某一看好哥们如此心焦,实在不好意思拒绝,打算筹措了20万给艾某救急。借着回家乡办事的机会,周某将20万现款借给了艾某,但是亲兄弟明算账,周某要求艾某写个欠条。艾某也不含糊,现场写下欠条,说明还款期限为半年,没有利息。如此,艾某的眼前危机得以化解。
几个月一晃而过,艾某的工程也接近尾声了,但是工程发包方资金链突然出现了问题,艾某的工程款项一时收不回来。周某由于打算购置新的物流车辆急需资金,要求艾某赶紧还款。眼看就到了还款日期,艾某还是一筹莫展。还款期限已至,周某一直催促还款,但艾某总是找借口搪塞。周某心里有点犯嘀咕了,自己在艾某危急之际出手相助,分文利息不取,现在自己要应急,艾某却推三阻四,难道想赖账?
周某带着心中的猜忌找到了艾某,把欠条展示给艾某看。艾某自知理亏,只好把实情告诉了周某。周某没办法,跟艾某商议能不能签个协议,但如何拟协议呢?于是,二人带着困惑走进了六安市皋翔公证处,向公证员讲述了来意,请求公证员给出一个解决问题的好方案。
公证员耐心接待了二人,并详细梳理了两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明确了二人的实际需求,给出了一个合理化建议。一是,艾某目前没有还款能力而周某现在急需资金,二人可以签订一个还款协议公证,约定还款的期限及方式;二是,赋予该还款协议公证强制执行效力,作为债权人的周某可以要求债务人艾某将工程设备作抵押,如若艾某到期无法还款,则周某可以直接申请执行艾某的抵押设备抵债而无须通过法院诉讼途径。二人对公证员的建议无异议,并当场签订了还款协议公证,附带强制执行效力。拿到公证书后,周某松了一口气,艾某也暂时可以缓口气了。
又过了一个半月,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将至,周某等着买设备,又开始催促艾某,岂料艾某的电话怎么打都无人接听。多方打听,原来艾某的工程款还没拿到手,而当时垫付资金也借了一些其他款项,现在追债的人都堵到家门口了。有的债权人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周某等不及决定当面与艾某催款,结果艾某家门紧锁,人都不知去向了。周某不甘心,只好来公证处咨询。公证员听了周某的陈述,建议周某在还款期限后,直接来公证处申请签发执行证书,然后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直接强制执行,艾某抵押的设备执行款项将优先偿付债权人周某,而无需同其他债权人一起通过诉讼方式取得款项。
周某采纳了公证员的建议,拿着公证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结果在最短的期限内如愿收回了了自己的出借款项,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而反观其他艾某的债权人,还奔波在法院诉讼的路上。想到这里,周某庆幸,原来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还款协议公证,帮了自己这么大的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