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老人通过公证将房屋赠与水果店老板的新闻引发热议,公证处又迎来了一波“遗嘱潮”,不少老人表示想要订立遗嘱,将自己的房屋给子女,但是等公证人员问清原由,才发现很多老人其实并没有理解订立遗嘱的意义,只是在网上看到了一些“故事”,就盲目的“随大流”来公证处办理公证遗嘱。
杨老太今天兴冲冲的来到了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遗嘱,公证员看了她提供的《独生子女证》便随口询问了一下杨老太订立遗嘱的原因,老太说看了网上的新闻,害怕房屋以后会被自己的兄弟姐妹抢去,过不到儿子的名下。公证员了解到杨老太今年已经80多岁了,她的父母和丈夫早已经过世,只有这么一个儿子,便告知杨老太日后房子办理继承手续,按照法律规定也应该是由儿子继承的,且就算办理了公证遗嘱,在杨老太百年之后她的儿子也需要办理遗嘱继承手续,可能反而会将程序复杂化。杨老太听后才知道自己的实际情况与网上所说的并不相同,于是撤回了公证申请。
    其实,由于《民法典》即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也将被取消,很多人从前“办了公证遗嘱,一劳永逸”的目的也不能实现。公证遗嘱仅仅是遗嘱的一种形式,因为它拥有程序的严谨性和公证的公信力的加持,使得公证遗嘱相较于其它遗嘱形式,在立遗嘱人过世后,会更便于受益人举证证明其真实有效。但这并不意味着订立了公证遗嘱就不能进行变更,也不意味着其它遗嘱形式不能变更公证遗嘱。
    苏城公证处2020年11月共受理公证遗嘱7件,相较去年遗嘱受理数同比下降74%,不少人在了解公证遗嘱的意义之后选择不再进行申办,还有的开始采用其它遗嘱形式订立遗嘱。订立遗嘱不是遗产分配的必经程序,公证遗嘱不是订立遗嘱的唯一形式,对于遗嘱的订立还是要充分考虑自己的家庭情况和现实需求,不盲听、不盲从,确有需要可咨询相关法律部门。苏城公证处欢迎您的到来。